【中国经济时报】刘元春:盲目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后果堪忧
发文时间:2020-05-20

疫情全球大流行,使得各国纷纷采取更大力度的宏观政策对冲影响。在此背景下,国内有观点认为,应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中国目前不存在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前提条件,如果允许财政赤字货币化是允许政府行为无纪律化,会导致政府行为失范。

“人类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历史并不长”

中国经济时报:财政赤字货币化并非新论,为何社会对财政赤字货币化会有如此大的戒备心理?

刘元春:从现代经济史的发展历程看,财政赤字货币化并非罕见,在央行独立性规则和财政纪律法规化之前,很多国家都经常采用这种政策来应对财政收支压力。人类严格杜绝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历史并不长。回顾过往,所有超级通货膨胀的出现都是政府在各种压力下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带来的产物。这种历史记忆往往会给市场主体一种直接的预期——赤字货币化等价于超级通货膨胀,这种预期会对市场运行带来超级扰动。

“广义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表现为六种形态”

中国经济时报:人们对财政赤字货币化所造成的恶果心有余悸,请问哪些政府行为算作财政赤字货币化?

刘元春:从广义角度看,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表现为六种形态。

一是财政部门发行国债,央行通过二级金融市场购买国债,并持有国债,其目的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以调整货币供应和债券收益率曲线,辅助其他货币政策工具完成稳定物价和实现充分就业的政策目标。二是央行直接从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以帮助财政部门进行融资,并在央行资产负债表上体现为债务持有和现金发放。三是通过债务减记,央行直接削减持有的政府债券规模,降低政府债务负担。四是央行将持有的国债转换为零利率永续债券。五是央行通过发行货币现金,直接转移给财政使用。六是各级政府创新各种融资工具隐性将政府债务转换为货币信贷,并存在不偿还债务的意图。

应明确的是,一般的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是第二至第五种形态。第一种形态本质上是货币政策在公开市场操作,是货币政策的惯常手段,央行保持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不受国债发行和财政政策影响,政府必须如期偿还政府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第六种形态本质上是隐形化、软约束环境中的债务融资,比如2009年以后,我国出现各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此次疫情背景下,讨论财政赤字货币化主要指央行直接到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有严格的前提条件”

中国经济时报:今年3月,美国股市发生4次“熔断”,为了救市美联储隔过商业银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企业债券,这也是财政赤字货币化,对此如何评价?

刘元春: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本轮疫情的经济救助中普遍采取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国债,以配合财政政策进行全面扩张。因此,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发达国家已全面实行现代货币理论(MMT),财政赤字货币化将成为常态,但这种认识太为表象。

采取财政赤字货币化有很多严格的条件,是在经济危机、金融危机以及在疫情超级冲击下采取的极端救助工具,一般需要有几个因素作为前提。

一是货币政策在流动性陷阱中失效,难以通过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达到救助目的,必须通过财政政策的扩张来推行各种救助举措。

二是财政政策扩张的空间消失殆尽,必须采取大规模财政赤字,并且财政赤字的扩展难以通过常态市场销售完成。央行此时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国债,进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三是市场利率非常低,通常为0,通过财政债务融资与央行货币发行融资的成本负担基本相当,利用央行发行现金的负债替代财政赤字负债具有等价功能。

四是必须修订各种法律或启动各种例外条款,允许政府突破赤字上限,并允许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事实上,欧美发达国家目前采取的非常之举不是常态化政策。

中国经济时报:在此特殊情况下,欧美国家看来有必要实行财政赤字货币化?

刘元春:我们不仅要关注欧美这些政策出台的前提,还要关注其在经济社会恢复正常后,这些政策退出的方式和路径。

在常态化时段,这些政策实施的法律基础是否存在,即启动财政赤字货币化的例外条款是否适用;央行是否存在持续购买政府债券、协助财政政策进行融资的权利。在非常时期产生的赤字化债务,政府是否有意愿偿还;是否保持央行资产负债表或通过债务减记和零利率永续债券使政府免除债务。

央行是否保持自身独立性,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央行资产负债表的缩表。

“中国未处于必须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困境”

中国经济时报:请问出现哪些特殊情况后,一国政府就可以临时推出财政赤字货币化?

刘元春:财政赤字货币化有一定前提条件,一般出现极端情况后,才推出财政赤字货币化。一是市场出现高度失灵,经济运行出现崩溃,这时政府需要进行大规模的财政扩张,但同时政府又没有相应的政策空间,由此可以适度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二是货币政策出现严重问题,难以完成救助目标,必须通过财政赤字货币化使货币扩张嫁接在财政支出上,达到定向投放、体系救助的目的。

中国经济时报: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需要实施更大力度的宏观政策来对冲,现在是否到了需要祭出财政赤字货币化大旗的时候?

刘元春:从目前来看,我国经济复苏的压力没有像欧美发达国家那样超越极限,不存在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的各种前提条件。

一是中国财政政策空间依然很大,中国政府债务率(不到60%)和一般预算赤字率(2019年为2.8%)都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对于疫情救助有足够的财政政策空间。

二是中国货币政策空间依然很大,政策效果持续显现。

三是中国政府债券发行的市场空间依然很大,国债发行不存在需求缺失的情况。商业银行和居民持有大量现金并愿意购买国债这种安全性资产,不需要央行直接进入一级市场购买国债。

四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因此,要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必须修改或暂停《中国人民银行法》。

五是必须深刻认识财政赤字货币化对经济治理体系和市场运行带来的巨大冲击。财政赤字货币化往往意味着治理体系的崩溃,意味着政府行为没有法定财经纪律的约束,意味着政府可以无限度进行举债并通过发行钞票来享受铸币税和通货膨胀税。在当前疫情下,实施财政赤字货币化虽然不会马上出现通货膨胀,但会引发社会对财政赤字货币化政策常态化的担忧以及对政府权力进一步膨胀的担忧,将给经济社会带来深层次的冲击。因此,简单推行财政赤字货币化十分危险。

(文章来源于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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