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读书应求真解——兼及关于我国国有经济性质的议论
发文时间:2009-12-29
古人有“读书不求甚解”之说,为今人所不取。今人读书,特别是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读社会科学著作,既要勤读、善读,又要力求真解。因为读书并不只限于增加知识、提高文化素质和理论水平,还要运用获得的知识和理论发表议论、把握国情、提供见解、解决问题。尤其是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要力求真解,领会要义,把握精髓。只有这样,才能把所学到的理论正确运用于实践,做好工作,推进发展。

  “诗无达诂”。一首古诗,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与释义;一篇古文,可以有解读深浅的差异。因此,“不求甚解”也无关大局,不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盛衰。然而,读有关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改革与发展等方面的经典著作,就不能持“不求甚解”的态度。因为这类著作是用以指导实践的,若不能理解和把握其本意、真义,发生了误解、错解,就会给实际工作带来损害。

  近年来,有学者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才是社会主义经济,并从经典作家的论著中找到了“理论依据”。其实,这是地地道道的误解和错解。这种观点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就批评过冒牌社会主义把一切国营企业都看作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我们看看恩格斯的原话是怎么讲的:“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显然,恩格斯否定的是将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有化即某些国营企业看作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观点。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国营企业是为资产阶级的政府利益服务的,也是为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服务的。且看恩格斯紧接着的说明: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我们知道,国有化的性质同国家政权的性质是相联系的。资产阶级掌握国家机器下的国有化,是资本主义国有化,其国营经济是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经济;而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国家政权下的国有化,则是社会主义国有化,其国营或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这一理论观点既在马列主义经典论著中有明确说明,也在毛泽东、邓小平等同志的论著中和我国宪法及中央文献中有明确阐述。单从我国宪法来看,它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而且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基础。

  可见,离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我国宪法和中央文献中的明确说明,而刻意从对恩格斯一段话的误解和错解中得出我国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论断,是一种轻率的、非科学的读书和治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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