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报】孙咏梅:开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新阶段
发文时间:2021-12-24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使命。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从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不断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任务。

坚持发展社会生产力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应对风险挑战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积累了对做好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这种规律性认识就包含着对共同富裕的再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以实现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基本方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努力发展经济,将蛋糕做大,才能使人们迈上共同富裕之路,才能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提供高质量的物质基础。

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首先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是全体人民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公平分配的重要保障。我们向着共同富裕目标迈进的程度,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财富增长的状况决定的。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与显著进步,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产品日益丰富,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不断向前进步的结果,表明全体人民向共同富裕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共同富裕目标的确立,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重要体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长,我们要持续不断激发全体劳动者的创造潜力和劳动创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经济发展迈向更高阶段,用劳动智慧创造更多的财富。实现共同富裕要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才能不断迸发劳动者的活力和动力,发挥各种社会要素的合力,使全体人民在发展中共享成果。全社会要营造良好氛围,要给更多的劳动者以创造财富的机会,使更多的人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将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

走共同富裕道路,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共同富裕不但体现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产主义信念。

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考虑调动一切生产要素和资源,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重视分好蛋糕,将更多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这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稳步朝着这个目标迈进。这一论断科学阐明了生产和分配、经济发展和成果分享的辩证关系。共同富裕的实现具有长期性,但共同富裕的现实实践具有迫切性,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在当前强调切好蛋糕,目的是更好更快地做大蛋糕。当然,切好蛋糕要按照社会生产的规律和要求,不是平均分配蛋糕。可见,“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最终要达到的一种整体富裕,它不等同于同时富裕、同步富裕或同等富裕,更不等同于平均主义。

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分配问题是无法绕开的主题。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是实现公平与公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应该是有机统一的,二者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一个良性互动的促进关系。从顺序上看,如果没有生产,自然就不可能有什么分配、交换和消费,因此,只有先努力做好做大蛋糕,才谈得上如何分好蛋糕。但从二者的辩证关系上来讲,做大蛋糕和分好蛋糕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应该在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分配的公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刺激物质财富的创造动力,反过来会进一步促进做大做好蛋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确立,需要将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让每个人都能共享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并在公平公正目标指引下,进一步释放新的财富创造的活力与潜力。

当然,共同富裕并不仅仅指物质生活上的富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除了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外,人民的共同富裕还包括更多的内涵,其中包括精神生活、生态文明等领域的需要。

稳步迈向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实践新路径,需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具体来讲,需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遵循。

首先,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优势和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制度优势,使中国打赢了脱贫攻坚战,顺利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为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并使我国转向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新阶段。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仅要发挥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还要发挥分配特别是按劳分配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我国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构建,充分挖掘国内发展潜力,从根本上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其次,坚持党的领导是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保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沉着应对重大挑战,步调一致向前进。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带领全体人民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而奋斗。当然,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将是一个长期动态发展的过程。无论是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还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完成工业化积累,还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取得一系列重大成就,都为中国走向共同富裕创造了必要的经济基础和历史前提。立足新时代共同富裕使命,要深入研究落实不同阶段的共同富裕目标,高质量制定促进共同富裕行动纲要,进而提出科学可行、符合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估办法。

再次,立足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共同富裕实质性进展意味着未来十五年我国要实现国民收入倍增目标,这只有通过经济高质量发展才能实现。经济发展质量从内部看是经济效益,从外部看则体现为经济竞争力,这两者都和广大劳动者的利益直接相关,是从根本上和整体上提高收入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途径,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着力点。高质量发展能够创造大量新增就业,弥补因传统产业技术进步和资本积累带来的就业容量下降,从而为国民收入倍增、促进共同富裕创造条件。

最后,通过持续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民生改善和福利水平提升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应有内容。提高福利水平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完善公共品供给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对养老、教育、住房、医疗等基本生活领域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和政策的配套。改善民生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税制、筹划税源,增强政府实施福利干预的能力,加大城乡、地区和行业等不同人群间的转移支付,增强再分配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通过支持和积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来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共同富裕是一项重大工程,核心要义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

(文章来源于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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